幸福一生保险怎么交费?
幸福一生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祝贺金。
二、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起1年内(若本合同经过复效,则前述“1年”的起算日为最后复效日)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已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起1年后(若本合同经过复效,则前述“1年”的起算日为最后复效日)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人寿的“幸福一生”怎么样?年缴1w元的
太平“幸福一生”是银保渠道一款保至终身的长期保险理财产品。其极具特色的“双高双金”设计,即“高现金价值、高贷款比例、特别保险金、终身生存金”等特点深入契合了客户对于资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等多方面需求,旨在帮助不断扩大的中产家庭和成功人士加快财富人生的有效规划。
即交即领返还快:犹豫期后,即可领取10%年交保险费的特别保险金;返还快速、获享更多惊喜及收益。
年年得利终身享:年年领取基本保额的20%,一笔与生命等长稳定的现金流,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
增额分红收益涨:特享增额分红,年度红利让基本保额不断增涨;终了红利,满期获享更多惊喜。同时生存金还可选择按日计息,年复利的累积生息,让财富再次“扩充”。
保证返还安心伴:一旦投保,客户将拥有终身身价保障,在保障资金收益安全之外,还可做到身故风险的防范,彰显人性关怀,安享无忧人生。
保障利益:
1、特别保险金:犹豫期后,我们按年交保险费的10%给付特别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3、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若选择累积生息,我们将按日计息、年复利进行累积生息。
4、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我们按身故时本合同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5、保单红利:该分红险的分红方式为增额分红,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身故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该分红险的投资策略为坚持稳健投资,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权益类投资为辅。进而以保障资产安全为基础,实现资产的增值。对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我们坚持投资高信用等级的产品,保障资产的安全;对于权益类投资,则坚持价值投资理念。该策略可能随市场形势和监管规定变化而调整。
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利差、死差、费差。我们根据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进行红利分配。红利水平主要取决于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受投资收益、理赔情况、营业费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保单,因为险种、保额、保费、交费期、被保险人性别、年龄等多种因素不同,实际红利分配也会存在差异。
中国人寿幸福一生咋样
您好,幸福人寿的幸福人生是一款重大疾病保险,
保障责任有:发生65种重大疾病 /疾病终末期 赔偿保额
发生 15种轻症 赔偿20%保额
发生身故,赔偿保额
另外含有被保人轻症豁免保费
注:发生重疾后,赔偿重疾保额后,合同就会终止。 发生轻症后,直接豁免后期的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保障责任相比市场主流的重疾多次赔付,并没有什么优势,费率方面也没有什么性价比。
投保前需要符合健康告知,不符合的话,无法投保,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有关于理赔和投保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
相关百科:
保险
保险(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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